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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城出租车钱让谁赚了

1999-03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常听到出租汽车司机埋怨赚不着钱,钱都让管理公司拿去了。而出租公司又有自己的说法。近日,记者走访了有关经营者和管理部门。

出租汽车公司:我们承担的费用不少

某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说,公司要负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,力争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,比如出租汽车的刑事案件、交通事故等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。

出租汽车司机:我很累

目前出租汽车公司的普通夏利车,每月要交“车份”钱4030元,加上个人收入调节税、油费、维修费每月的费用要达到近4400元,平均每天(按20天计算)承担的费用达到200多元。司机们抱怨,在交各项税和费的时候,都是按满月算,实际上根本跑不了满月。《劳动法》规定还有双休日呢,这样收不合理。

个体出租汽车:我们交的少多了

据一位个体出租司机讲,他们每月交给税务部门的钱为固定的510元(包括了个人收入调节税),另外承担的费用为养路费、保险费以及同其他司机一样的油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,一个月比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少交近3000元。夏利车的使用年限为6年,期间总共比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少交21.6万元左右。

出租汽车公司:帐面背后还有“帐”

随着出租行业竞争的加剧,出租车营运证成为奇货,被炒来炒去。出租汽车公司投资不到8万元的普通型夏利车,竟然可以以十五六万的价格卖给司机,6年使用年限满之后,车辆的产权仍然是公司的,营运证也是公司的,司机得到的“实惠”只是:4030元的车份降为1000多元。有关人士指出,出租汽车营运权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出租汽车公司的,出租汽车公司也应将它无偿提供给司机,倒卖这个指标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。

司机建议:取消出租汽车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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